苏勇敏、福建省吉途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厦门湖里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吴亚分与被告苏勇敏、福建省吉途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厦门湖里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吴亚分向本院申请对其伤残等级、护理期限、误工期限、营养期等进行鉴定。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庭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6年2月26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进行质证,逾期将依法缺席质证。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2026年0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