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月21日电(刘丰)没钱还债却能用他人账户直播打赏、千万财产藏在亲戚名下以躲避债务,这种情况“债主”能要回钱吗?20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16个福建法院2025年执行典型案例,法院的判决给出了答案。
被告人王某某与徐某某存在借款纠纷,经丰泽法院依法判决,王某某需偿还徐某某17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王某某发出限制消费令并罚款,但因其名下暂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5年11月,丰泽法院在审理王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时,发现其使用母亲支付宝账户收取诈骗款项的行为,疑似隐匿财产规避执行。执行局迅速介入调查,调取该账户流水后查明,2024年10月至2025年5月期间,王某某通过该账户在某网络平台频繁直播打赏,还购买高端电子设备、租赁汽车,进行多项高消费。
丰泽法院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公检法协同梳理、固定证据。2025年12月26日,王某某因犯诈骗罪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其中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部分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丰泽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网络直播打赏等新型消费形态产生的记录,也可作为认定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构成拒执犯罪的关键证据。
另一起典型案例中,洛江法院判决陈某、叶某向谭某偿还300余万元借款及利息,但二人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被限制高消费后,上演“金蝉脱壳”。
经洛江法院联合公安部门调查核实,自2019年1月至2024年9月,陈某、叶某使用近亲属名下银行账户收取各类款项,金额分别累计达900余万元、100余万元。执行期间,叶某还将登记在哥哥名下的自有车辆出售,并以其哥哥名义另行购置奥迪汽车,同时存在美容、健身及让子女就读私立学校等高消费行为。
案发后,陈某、叶某虽与谭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部分义务,取得谭某谅解,但因其隐匿财产数额巨大、持续时间长,洛江法院仍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四年六个月;判处叶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
洛江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执行实践中,个别被执行人采取借用他人账户等方式隐匿、转移财产,企图以“小聪明”逃避履行义务,此类行为不仅严重侵害债权人合法权益,也损害司法公信力,必须依法予以严惩。
两起案例的判决,是福建法院重拳打击拒执行为的缩影。据了解,2025年,全省法院共执结案件30.02万件、同比增长14%,执行到位金额487.76亿元;严厉打击规避、逃避、抗拒执行行为,判决拒执犯罪389人,同比上升29.7%;纳入失信名单6.03万人次,限制消费26.87万人次,限制出境4303人次,对违反限消令乘机罚款282人、作出拘留决定438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