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秋军:
原告林嘉龙与被告陈秋军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681民初67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被告陈秋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缴纳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2025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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