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地瓜:
本院受理(2025)闽0681民初10190号原告龙海市海澄鸿伟建材经营部与被告黄地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16073元及利息6288.74元(以16073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5日暂计算至2025年5月17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款清息止);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证据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建]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