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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闽0104民初5768-1号-新华网
卓峰、福建百膳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原告福州巧夺天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卓峰、林腾锋、第三人福建百膳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
法院公告

(2025)闽0104民初5768-1号

公告编号: 10005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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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卓峰、福建百膳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原告福州巧夺天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卓峰、林腾锋、第三人福建百膳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判令:1 .依法判决被告卓峰在1264.4万元范围内对福建百膳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2024)闽01民终3970号判决书确定的福建百膳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对原告福州巧夺天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即支付工程款1372857.4元及利息(1.以102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16日起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2.以352857.4元为基数,自2021年3月11日起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以上均按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偿还责任; 2 .依法判决被告林腾锋在915.6万元范围内对福建百膳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2024)闽01民终3970号判决书确定的福建百膳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对原告福州巧夺天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即支付工程款1372857.4元及利息(1.以102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16日起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2.以352857.4元为基数,自2021年3月11日起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以上均按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偿还责任; 3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卓峰、林腾锋承担。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16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福建]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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