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彬:
本院受理原告林春丽与被告张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50000元及逾期还款损失(自2021年10月15日起至借款返还之日止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计50%计算逾期还款损失);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5年10月28日上午10:30在本院海澄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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