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仕平:
本院受理原告罗枫与被告黄仕平离婚纠纷一案[(2025)闽0681民初6001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罗枫诉称:1.判令罗枫与黄仕平离婚;2.判令本案诉讼费由黄仕平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港尾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建]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