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语轩展示货架有限公司、漳州市凯越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厦门市至峰工贸有限公司、邓春霞、王春风:
原告日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漳州语轩展示货架有限公司、漳州市凯越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厦门市至峰工贸有限公司、邓春霞、王春风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2025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