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三明上珍村:“三联三统”建设美丽新乡村-新华网
信息

三明上珍村:“三联三统”建设美丽新乡村

2025-07-25 19:02:30 来源: 福建省民政厅
字体:

  谢洋乡上珍村位于谢洋乡西北部,距三明大田县城27公里,辖3个村民小组,85户353人,土地面积11604亩,林地10294亩,森林覆盖率86.83%,森林蓄积量8.29万立方米。几年前,由于林权纠纷突出,森林经营粗放,集体经济薄弱,产业发展滞后,村民人均纯收入低,使得该村成为全县较为突出的林权纠纷和人口外流较严重的村之一。

  如今,上珍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村里的林权矛盾纠纷少了,邻里关系更加和谐,村里合作社经营的林地,森林覆盖率提高了5%,蓄积量提高7%,木材亩出材量从几年前的3.5立方米提升至现在的12立方米,每亩利润至少增收3500元以上。与此同时,林下养蜂、养鸡、林下保育麻丝菇等众多富民产业齐头并进,构成了一幅乡村幸福生活画卷。上珍村的“绿水青山”正加速向“金山银山”转化。

  上珍村是如何从一个“纠纷”村、“空壳”村蜕变为全县美丽乡村“示范”村的呢?这源于近几年村里创新开展的“三统三联”工作模式。

  以“三联”破题,巧解林权矛盾纠纷

  林权矛盾纠纷是制约上珍村发展的“拦路虎”“绊脚石”。

  对此,上珍村从机制创新入手,打出联动、联处、联营的“三联”组合拳。村里组建了由村主干、老支书、族长、老教师、族老、乡贤等多方组成的林权矛盾纠纷化解联动专班,凭借他们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通过协商、法律引导,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同时,严格遵循“村级前置排查、乡级联动处置、县级攻坚兜底”的分级联处体系,构建起全链条矛盾化解路径,高效破解林权纠纷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和新增矛盾,确保“小事不出村、难事有人管”。

  在此基础上,上珍村以林下党建“123”工作模式为引领,推行“党支部+林业合作社+村集体+农户”的联营模式,即村党支部牵头成立林业合作社,村集体与林农用资源入股,让集体资产变“股权”,村民变“股东”。合作社成立初期,面对387亩采伐迹地更新造林的资金难题,村党支部主动作为,村支书与小组长们以个人名义协调贷款25万元注入合作社,为联营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基础保障。

  几年来,上珍村的林权矛盾纠纷历史遗留问题基本解决,矛盾少了,邻里关系更加和谐,发展的“拦路虎”和“绊脚石”得以清除。

  以“三统”聚力,促进村民增收致富

  虽然林权矛盾纠纷得以破解,但是村里没有产业,村民没有技能,人口流失严重,守着万亩“绿水青山”却无法变现为“金山银山”。如何下好产业发展棋?上珍村林业合作社以统一入社条件、统一经营管理、统一利益分配的“三统”模式,激活森林经营效益,促进村民增收致富。

  

  首先是制定合作社规范章程,统一入社条件,所有户籍在村且有林权的村民均可按每人一股加入合作社,股份可在村内转让、赠予、继承,同时将村集体的林地一并入股合作社,在林木主伐时,让无林地的村民也能享受村集体的股份分红。合作社实行村社分离,由社员民主选举管理团队,财务独立核算,保障了运营的独立性。

  其次实行统一经营管理,村里借助林权地籍调查免费办理的契机,重启林权登记发证,通过询访知情人、勘界测量、多方核对等方式,将村集体与村民的林地统一确权给合作社,由合作社统一经营管理。已累计注销61本分户林权证,新办53本,整合9985亩山林实现规模化经营,从而打破分散经营困局。

  最后实行统一利益分配,合作社建立“95%股东、3%村集体、2%合作社”的分配机制,涵盖林木采伐、生态补助、征地补偿等收入分配。合作社还大力发展林下麻丝菇保育及林下养蜂、养鸡等,2024年,实现林下经济产值达300多万元。

  “三联三统”让村民们实实在在尝到了甜头,培育了“户户都是经营者,人人都是护林员”的团结创业土壤,很多外面务工的村民又回到了村里,上珍村重新焕发了新的生机与活力,在绿色发展的道路上稳步向前。(沈河)

[责任编辑:陈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