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伟、陈晓东、陈丽珍、黄侃、姚泽林、李娟: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紫熹东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叶伟、陈晓东、陈丽珍、黄侃、姚泽林、李娟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叶伟立即向原告缴纳注册资本金293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自2025年4月15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判令陈晓东立即向原告缴纳注册资本金137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自2025年4月15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3.判令陈丽珍立即向原告缴纳注册资本金50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自2025年4月15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4.判令黄侃立即向原告缴纳注册资本金157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自2025年4月15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5.判令姚泽林立即向原告缴纳注册资本金113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自2025年4月15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6.判令李娟立即向原告缴纳注册资本金250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自2025年4月15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7.判令叶伟对上述第二至六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8.判令陈晓东对上述第一、第三至六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9.判令陈丽珍对上述第一、二、四至六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10. 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由叶伟、陈晓东、陈丽珍、黄侃、姚泽林、李娟共同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福建]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2025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