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禾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柯雄英: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涂祎与被执行人福建禾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柯雄英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异议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104执异101号执行裁定书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裁定内容如下:一、追加柯雄英为(2025)闽0104执1298号案件被执行人;二、柯雄英应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对(2024)闽0104民初707号确定的福建禾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诉讼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福建]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2025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