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定钦:
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兴友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刘定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独任审理告知书等应诉材料。原告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刘定钦向原告支付建材款1000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10000元为基数,自2025年4月3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9月4日09时30分(遇法定休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2025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