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珍:
本院受理原告欧阳武全与被告刘小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5)闽0681民初4089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欧阳武全诉求: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000元。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借款利息,利息从2022年5月24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按2022年5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付。利息暂计至2025年3月24日为12590元。以上合计42590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包括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港尾人民法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建]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2025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