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兆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审理原告重庆欢乐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兆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判令:一、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未付工程款172000元; 二、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费43453元【资金占用费暂计算至2025年2月14日,详见《资金占用费计算详单》,此后利随本清】; 三、判令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诉讼标的暂合计215453元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16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福建]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2025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