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章明:
本院受理原告漳州市忻竑诚电器有限公司与被告龚章明、深圳市创善实业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2025)闽0681民初83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2025年07月11日
龚章明:
本院受理原告漳州市忻竑诚电器有限公司与被告龚章明、深圳市创善实业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2025)闽0681民初83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2025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