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斌、漳州凯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本院审理的(2025)闽0681民初799号原告福建龙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林斌、漳州凯城房地产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福建龙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服本案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为:1、撤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一审(2025)闽0681民初799号民事判决书中第三项,二、改判被上诉人漳州凯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对借款债务负连带偿还责任;三、本案的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2025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