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发挥福建省氟新材料产业链特聘专家团作用,提升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影响力和知名度,聚力“四链”融合,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氟新材料产业链特聘专家团工作方案(2025-2027年)》《“创响绿都 才绘三明”麒麟英才创新创业大赛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实施“师带徒”引凤计划,经研究,决定举办2025福建(清流)氟新材料产业创新创业大赛。现公告如下: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福建省氟新材料产业链特聘专家团
主办单位: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清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福建省引进人才服务中心、中共清流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三明工作部
协办单位:中国化工学会电子化学品专业委员会、福建省海外人才中心、福建省创新研究院中科育成中心
赛事规则
参赛领域
氟新材料及相关领域,具体如下但不限于:
1.先进氟材料的开发:高纯氟盐、高性能含氟聚合物、含氟农药/医药、中间体等高端氟精细化学品、电子用氟材料、高性能氟橡胶等航空航天领域用氟材料,先进氟氮材料,新能源及半导体领域含氟材料的设计开发、制备新工艺及产业化。
2.上下游产品拓展:基础氟材料的高效生产新工艺、氟新材料上下游关联产品的开发,完善产业链布局。
3.智能制造与绿色发展:利用数字孪生、先进过程控制与实时优化等先进技术的氟材料智能制造绿色工厂建设;利用能源系统智慧管理等方式的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以及废水处理、高效选矿、副产物资源化、氟石膏处置等共性技术解决方案。
4.其他创新方向:未涵盖的氟新材料及相关领域创新项目。
组别安排
1.创新组
2.创业组
3.揭榜领题组
备注:组委会可根据项目报名情况调整组别。
参赛条件
参赛单位、人员和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面向全球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初创团队(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及个人,项目主要申报人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创新创业经历。在校学生参赛应由导师带队参赛。
2.项目对应的创新成果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先进,创业计划具有清晰的商业模式和良好的市场预期,不存在国际国内知识产权纠纷、商业侵权等情况。
3.项目主要申报人应为参赛项目的主要持有人,其个人和团队应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项目已设立企业的,项目主要申报人应为企业主要创办人或主要股东(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或为企业核心技术持有人且技术持股。
4.项目主要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参赛项目,同一项目已获得县级及以上人才计划项目支持的不再申报参赛。
5.参赛者应遵纪守法,不得是失信被执行单位(人)。
赛程安排
报名:2025年7月1日至8月10日,项目申报人通过大赛报名网站或发送邮件至清流县委人才办邮箱,提交参赛有关资料。
审核:报名结束后至初赛前,组委会根据参赛报名条件,对参赛资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初赛的项目名单。
初赛:2025年8月底,组委会组织专家、企业等对项目进行线上书面评审,根据项目评分情况遴选晋级决赛的项目,晋级情况将另行通知。
决赛:2025年9月初,在清流县举行,组委会邀请决赛项目团队(个人)到清流考察交流,开展项目路演答辩。项目路演答辩采取“10+5”的方式,即路演10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
所有路演结束,组委会将评比结果提交福建省氟新材料产业链特聘专家团审核,经福建(清流)革命老区新材料高质量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理事会审定后,公布比赛结果。前6名推荐参加三明市麒麟英才创新创业大赛决赛,配套举办创业辅导、产业展示、项目对接、金融服务等活动,协助参赛项目与资金、园区等对接,推进项目落地。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奖项设置
备注:以上金额为税前。
(六)奖励发放
1.奖励名额不超过参赛项目数50%。
2.获三等奖以上奖金先兑现30%,获奖项目落地清流县后,发放剩余70%(创业项目落地是指在清流县完成工商注册,同时作为新建项目获得入园准入后,在发改局立项。创新项目和揭榜领题项目落地是指与清流县企业签订技术合作协议或专利转让等合同,同时作为新建项目在发改局立项或扩建、技改项目在工信局立项)。
政策和服务
对在清流县落地的获奖人才项目除给予获奖奖金外,可享受如下专项人才政策支持和创新创业服务。
创业项目支持
1.获奖项目优先纳入清流产业发展基金储备项目,优先支持在金服云平台对接相关金融服务。
2.一等奖项目主要申报人在清流县设立企业且符合有关资格条件的,优先支持申报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创业人才项目。项目入选后,可享受省级最高200万元补助和市县相关配套政策。
创新项目、揭榜领题项目支持
1.一、二等奖项目主要申报人如入职清流县内有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科研创新并符合有关资格条件,优先支持申报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创新人才项目和福建省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引进专项。项目入选后,可享受省级最高200万元补助和市县相关配套政策。
2.三等奖及以上获奖项目主要申报人如在清流县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优先支持申报福建省优秀博士后支持专项。项目入选后,可享受省级最高40万元补助和市县相关配套政策。
综合支持
1.根据参赛项目主要申报人意愿,在清流县范围推荐就业或创业,促进与县内重点企业对接合作。
2.对获奖项目主要申报人给予落地政策支持,为人才落地创业提供企业注册、用地报批、融资对接等服务保障。
3.对获奖项目优先支持申报科技、人才、工信、发改等项目。
4.对关键核心技术或填补国内空白的科技创新成果项目落地转化的,可采取“一事一议”予以资金支持。
(注:以上政策由清流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同一层次类型的资金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注意事项
1.本次大赛不对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线下参赛者食宿由主办方负责,每个项目团队最多派2人参加。
2.大赛组委会将在新华网、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海峡杯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清流新闻网、“福建微清流”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大赛相关信息和评选结果。
3.参赛者应承诺参赛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项目所涉技术知识产权明晰,因信息不实或因知识产权纠纷所造成的后果,由参赛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大赛组委会具有就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向参赛者提出必要询问的权利,一经发现存在抄袭、盗用等行为,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4.为促进参赛者和项目对接清流县创新创业资源,推动在清流落地发展,大赛组委会将向有关部门和创新平台、龙头企业、投资机构等合作单位定向发放参赛项目资料。
5.参赛者完全本着自愿原则参加本次大赛,如对大赛有异议,可及时与大赛组委会联系沟通,或选择退出比赛,但无权要求更改比赛规程或赔偿因参赛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6.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大赛正常进行的,大赛组委会有权对赛程作相应调整或终止比赛。
7.大赛组委会保留进一步补充本次大赛规程的意见和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大赛报名指南
一、报名方式
7月1日至8月15日,项目申报人通过大赛报名网站(https://ufdn9kccz9.jiandaoyun.com/f/685ab7f0340a5100ce8d5b28),或发送邮件至清流县委人才办邮箱(smqlrcb@163.com),提交参赛有关资料。
联系人:林先生19859895969、严先生18806006853、熊女士13358217209。
二、报名需提交材料
1.所有参赛人员须提交报名表(含电子版和签字扫描件)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参赛项目基本信息表(创新创业或揭榜领题);
3.创新组、创业组应提交项目计划书,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摘要、团队或企业介绍、创新成果及技术、所提供产品或服务、市场分析、营销策略、财务规划、风险及其管理等内容;
4.揭榜领题组应提交项目解决方案,主要包括揭榜项目名称、解决办法、预计可实现验收指标、各研发阶段时间计划及完成目标、经费预算等内容;
5.其他相关材料(如无相关材料可免于提交):
(1)营业执照;
(2)获得奖励和主要成果(研发成果、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扫描,并按照顺序命名好后,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以项目名称命名),并压缩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名为:氟新材料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名称。
报名表格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