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福:
本院受理原告周映与被告王文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请求判令:1.判令王文福向周映支付尚欠货款本金1133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以尚欠本金11330元为基础,按照2023年9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市场贷款报价利率(LPR)3.45%加计50%即年利率5.175%,自2023年9月20日起计算至欠款本息全部还清之日止,暂计至 2025 年3月1日为848元);2.王文福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等。]、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各壹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0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715庭审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福建]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2025年06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