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锋、高清官、福州市云初空间文化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孙陈兰与被告郑锋、高清官、福州市云初空间文化咨询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判令:1.判令郑锋、高清官、福州市云初空间文化咨询有限公司向孙陈兰返还款项5440元并以该费用为基数从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标准支付资金占有费;2.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等由郑锋、高清官、福州市云初空间文化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1天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福建]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2025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