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晓辉:
本院受理原告徐曦与被告黄晓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5)闽0681民初2046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2025)闽0681民初2046号民事裁定书等材料。徐曦诉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借款61550元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10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9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5%计算);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港尾人民法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建]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2025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