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同:
本院受理原告(申请执行人)中建富林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案外人)辛宝贝、被告(被执行人)福建悦港康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被执行人)陈建同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上诉人辛宝贝就(2024)闽0681民初4953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681民初 4953号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对上诉状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2025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