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三旭物流有限公司、徐小鹏:
原告黄敏辉与被告山东三旭物流有限公司、徐小鹏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次日上午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福建]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2025年01月10日
山东三旭物流有限公司、徐小鹏:
原告黄敏辉与被告山东三旭物流有限公司、徐小鹏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次日上午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福建]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2025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