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娱互动(福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林宝辉:
原告龙海市月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娱互动(福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陈秀丽、漳州天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林宝强、陈力伟、林宝辉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一审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次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