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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闽0681民初5143号-新华网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法院公告

(2024)闽0681民初5143号

公告编号:1000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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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房宝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厦门房宝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漳州京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钟丽萍、苏朱榕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681民初51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2024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