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日前印发通知,建立“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筹资机制,加快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解决城乡老年人,特别是独居、留守老年人“做饭难、吃饭难”问题。
通知明确,坚持有偿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根据老年人经济困难程度、失能等级等情况,对享受助餐服务的老年人给予差异化补贴,对助餐服务运营效果突出的老年助餐机构给予适当运营补助或综合性奖励补助。省级财政对地方老年助餐服务给予支持。
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符合相关规定的,其运营所需的水、电、气执行居民使用价格。相关餐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现行税费优惠政策。
下一步,我省将通过加快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力争到2024年底,建设服务规范、经济实惠、安全可靠、持续运营的示范性长者食堂超1000个;到2025年底,全省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形成一定规模;到2026年底,全省城乡社区老年助餐服务覆盖率进一步提升,基本实现老年助餐服务方便可及、经济实惠、安全可靠、持续发展。(记者 欧阳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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