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第一届全省检察机关“一院一品”典型事例定评会在福州召开。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建军出席。
此次评选旨在扎实推进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围绕“突出特色、打造亮点、擦亮品牌”抓实抓强基层院建设。评选自8月启动,经过全省各地推荐和初选产生20个入围事例。定评会上,入围事例推介人通过情景演绎、PPT展示、现场解说等方式,集中展现全省检察机关特色品牌创建成果。现场邀请部分在闽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和省直单位有关负责人、新闻媒体代表担任评委,评选出“十佳典型事例”和10个优秀典型事例。其中,福安市检察院《“安小检”工作品牌》、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四轮驱动”,凝聚创新发展“第一动力”》、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全国首创“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中心”》等10个典型事例被评为“十佳典型事例”。
据悉,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文强检”,持续推进检察文化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泉州市检察院《亲清护企》、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岚岛检察蓝》、漳州市检察院《春蕾“童”行 检护未来》连续三届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之首。(记者 苏依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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