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实际工作,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明确12项工作任务,加快建设山清水秀城美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此举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全域治水建设更加美好海滨山水城市的实施意见》。
2025年底前实现
入河入海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工作方案明确,开展国家排污口整治试点示范城市建设,以闽江、敖江、龙江三大流域,以及罗源湾、闽江口、福清湾、兴化湾等海湾和鉴江半岛—黄岐半岛东部海域、长乐东部海域等湾区为重点,加快推进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2023年底前,完成重点流域、重点海湾的排污口排查,完成80%溯源和35%整治任务;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入河入海排污口溯源,完成70%整治任务;2025年底前,实现入河入海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因地制宜、稳妥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3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率达70%以上,2025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5%以上,设施稳定运行率达90%以上,长效运维机制进一步健全。
推动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2023年,重点推动福州软件园开展园区病害管网排查修复、雨污分流改造;推动福清江阴港城经济区工业污水明管化改造,力争2023年底前实现80%以上工业废水通过明管收集,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明管化改造。
强化水生态环境保护
推动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
在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整体提升方面,工作方案提出,推动《敖江流域水源保护管理办法》修订,开展敖江水源地规范化试点建设,攻坚提升敖江流域优质水比例。推进“一闸三线”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和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加快东张水库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
会同相关部门加快节水型城市建设,探索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加快福清融元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
“实施生态环保重大工程项目,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载体支撑。我们将持续落实项目工作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科学谋划水环境治理项目,推动水环境治理提质增效。”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说,该局还成立全域治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整合局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力量,推动全域治水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工作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市主要流域国考断面全部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小流域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高于95%,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稳定保持100%。农村污水零直排全覆盖,水生态、水资源、水环境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到2035年,美丽福州建设的水生态环境目标基本实现。(记者 马丽清)